一、监测情况
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4个,分别是湘江长沙段猴子石(二、三、八水厂)、橘子洲(一水厂)、五一桥(四水厂)和浏阳河株树桥水库(五水厂、六水厂、廖家祠堂水厂)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4个,分别是湘江长沙段望城水厂、浏阳河浏阳三水厂、捞刀河星沙水厂、沩水鳝鱼洲(宁乡正农水厂)。
监测点位均在水厂取水口上游
二、评价标准及方法
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(试行)》(环办(2011)22号)、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 )Ⅲ类标准限值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,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。
三、评价结果
表1 2018年7月长沙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
饮用水源 |
监测断面 |
取水量 (万吨) |
达标情况 |
超标指标 (超标倍数) |
二、三、八水厂 |
猴子石 |
2831.69 |
达标 |
/ |
一水厂 |
橘子洲 |
326.74 |
达标 |
/ |
四水厂 |
五一桥 |
1270.24 |
达标 |
/ |
五水厂、六水厂、 廖家祠堂水厂 |
株树桥水库 |
1255.22 |
达标 |
/ |
星沙水厂 |
星沙水厂 |
567 |
达标 |
/ |
望城水厂 |
望城水厂 |
335.80 |
达标 |
/ |
浏阳三水厂 |
浏阳三水厂 |
229.46 |
达标 |
/ |
正龙水厂 |
鳝鱼洲 |
450 |
达标 |
/ |
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达标情况 |
5683.89 |
100% |
/ |
|
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 |
1582.26 |
100% |
/ |
|
备注: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:饮用水水源为原水,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,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的要求后,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。 |
2018年7月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湘江长沙段猴子石、橘子洲、五一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,水质为优,株树桥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,水质为良;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,水质为优,湘江长沙段望城水厂、捞刀河星沙水厂和沩水鳝鱼洲断面(宁乡正龙水厂)水质符合Ⅲ类标准,水质为良。统计评价结果详见表1。
2018年1月~2018年7月,长沙市地级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%。
